一、獎助學金對象:貴校所屬,五專五年級、二技二年級、四技四年級、大學四年級在學學生。
二、獎助金條件:
(一)操行成績平均在甲等或八十分以上。
(二)各科學業成績需及格且總平均達七十分以上。
(三)實習成績七十分以上。
(四)能確實遵守應盡義務者。
(五)符合條件之清寒學生、原住民學生或曾於本院工讀者優先錄取。
三、獎助內容及期間:提供每名學生每學年14萬元整,採學年度發放費用(要申報所得稅)。
四、獎助名額:各大院校合計每年20名。
五、申請文件:申請表需請學校審核用印,成績單需正本。
六、受理截止日期:2025年09月30日(以郵戳為憑)。